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十三号)
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哈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
决议
(2023年1月8日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帕尔哈提·买托合提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二届四次全会安排部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精神,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依法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切实增强检察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哈密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