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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召开2022年工作会议

2022年7月8日上午,哈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召开会议。立法协调小组常务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盈主持会议,立法协调小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强出席会议并讲话。立法协调小组全体成员,市直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依法治疆办202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精神;通报了《哈密市地方立法统筹协调办法》、《哈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工作规定》和《哈密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等立法工作机制建立情况;听取了《哈密市居家养老条例(草案)》起草、修改情况,《哈密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起草进展情况以及《哈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哈密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调研进展情况;研究部署2022年下半年立法工作。

会议指出,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全面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市委的领导下,不断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在统筹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设立立法协调小组的重要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立法协调小组的工作放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和加强党对立法工作领导的大局中考虑和定位,将市委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大政方针的举措和部署依法落实到位。要依法履职尽责,推进立法工作提质增效。要传达好、落实好、执行好《哈密市地方立法统筹协调办法》《哈密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工作规定》和《哈密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不断推进地方立法工作提质增效。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和改进立法制度建设,规范立法行为,对列入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中的立法项目,建立立法起草工作责任制,督促指导承担起草任务的单位做好法规草案总体设计和具体安排,及时组织起草,按时提请审议。法规案通过后,市政府要就法规授权的事项,及时制定出台配套规章或者相关行政措施,确保法规得到有效实施。今年立法计划中承担调研、起草任务的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按照立法计划明确责任,强化领导责任,倒排工期,抓紧开展调研、起草、征求意见、论证等基础性工作。要持续发力不放松,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立法协调小组要全面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决策部署和立法任务的督促检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要统筹推进、协调对接、提前审查,做好今年的地方立法工作。承担工作任务的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狠抓工作质量不放松,坚持加快推进立法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均按照时间节点的要求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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