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部 明 电
发往 签批:库尔班•尼亚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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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急 哈地人委办电[201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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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地区人大工委各位领导,地委办公室,存档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
地区行署办公室、各县(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新人大办电〔2013〕67号明电要求,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哈密地区人大工委将于9月上旬对地区及两县一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届时,地区人大工委将组成执法检查组赴实地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治监测预警制度、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制度、医疗救治和应急机制情况;
2、传染病防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
3、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经费保障情况;
4、实施“传染病防治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意见建议。
二、检查方式
采取查看档案资料、走访、座谈、听取汇报等形式。
三、执法检查组组成
组 长:肉孜•沙力 地区人大工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赵明高 地区人大工委委员、副秘书长
邓立新 地区人大工委法制处处长
杨志新 地区人大工委法制处副处长
张 忠 地区人大工委主任科员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做好汇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并于9月6日前报送地区人大工委法制处。请各县(市)人大常委会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做好汇报材料的准备及上报工作。检查的具体时间及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忠 0902-2234281 13999448008
电子邮箱:rdgwfzc@163.com
地区人大工委办公室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