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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部 明 电

发往 签批:库尔班•尼亚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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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急 哈地人委办电[201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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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地区人大工委各位领导,地委办公室,存档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

地区行署办公室、各县(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新人大办电〔2013〕67号明电要求,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哈密地区人大工委将于9月上旬对地区及两县一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届时,地区人大工委将组成执法检查组赴实地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治监测预警制度、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制度、医疗救治和应急机制情况;

2、传染病防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

3、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经费保障情况;

4、实施“传染病防治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意见建议。

二、检查方式

采取查看档案资料、走访、座谈、听取汇报等形式。

三、执法检查组组成

组 长:肉孜•沙力 地区人大工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赵明高 地区人大工委委员、副秘书长

邓立新 地区人大工委法制处处长

杨志新 地区人大工委法制处副处长

张 忠 地区人大工委主任科员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做好汇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并于9月6日前报送地区人大工委法制处。请各县(市)人大常委会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做好汇报材料的准备及上报工作。检查的具体时间及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忠 0902-2234281 13999448008

电子邮箱:rdgwfzc@163.com

地区人大工委办公室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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